为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扶优扶强,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逐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自月中旬起,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开始启动。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局审查把关,国家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局务会议审定,种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符合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对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职责。需要强调的是:
1、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从即日起三年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各样的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局在工作中要避免对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做监督检查;
2、获得免检的产品免检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继续免检的,生产企业要重新向其所在地省(区、市)局提出申请;
3、各省(区、市)局要做好本省范围内免检产品的管理工作,企业不得以非免检产品冒充免检产品,不得伪造、转让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和扩大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的应用限制范围,违反上述规定的,省(区、市)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3条规定,追究企业的责任;
4、免检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事故的,有关省(区、市)局要视情节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不再使用免检标志,并依照法律来追究企业的责任;
5、用户、花了钱的人免检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进行申诉或举报,当地的省(区、市)局要负责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国家局,同时抄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国家局将于近期通过首都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2000年免检的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3类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三、按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局将为2000年免检的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3类产品生产企业颁发证书,颁发证书的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