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开展,重庆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买卖方针的告诉》,从2024年9月1日起将实施房地产买卖新政。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
一、调整新购住宅再买卖办理。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以网签存案时刻为准),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买卖。
二、优化住宅套数确定规范。居民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产品住宅时,仅核对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拟购住宅地点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宅状况,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拟购住宅地点区县无住宅的,确定为首套房。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宅盘活用作租借住宅,且获得租借合同存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宅时已租借的住宅可不归入家庭住宅套数核算。支撑商业银行按确定的住宅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加大让利力度。
三、支撑住宅“以旧换新”。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宅,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产品住宅(以网签存案时刻为准)且完结契税交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己实在的状况,给予每套新购住宅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助。鼓舞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助力度。
四、加速存量产品房去化。展开收买已建成存量产品房用作保证性住宅作业,坚持“以需定购”,安排区县政府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大收买力度,积极争取保证性住宅再借款方针支撑,推进条件成熟的项目赶快落地,切实做好保证性住宅配租、配售。
鼓舞区县政府将拟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的存量住宅归入收买规模,依照不高于征收评估价和自愿的准则安排收买,支撑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宅需求。鼓舞区县政府安排购买产品住宅用于城市D级危房房子互换或安顿。
五、加大住宅租借商场开展力度。加强完善培养和开展住宅租借商场的支撑方针系统,逐渐使租购住宅集体享有平等公共服务权力。支撑灵敏工作人员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租借住宅租金。
鼓舞住宅租借企业保管运营个人涣散搁置住宅用作租借住宅,支撑规模化、专业化开展。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办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撑住宅租借商场开展的定见》(银发〔2024〕2号),加大租借住宅开发建造信贷支撑力度,满意集体批量购买租借住宅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撑发放住宅租借运营性借款等。辅导住宅租借企业依法享用税收优惠方针。
本告诉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原有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按本告诉履行。